衡东康济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信息如下:
项目名称:衡东康济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
建设地点: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堰城三组
建设内容:衡东康济精神病医院(原名衡东县康济精神病医院)原位于衡东县吴集镇五里坪村一组,因医院发展需要,整体收购衡东长雅医院有限公司,建成衡东康济精神病医院,位于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堰城三组,现场占地面积 6266.2㎡,总建筑面积 8425.15㎡,主要设置精神科、医学检验科、医学影像科、康复科等科室,设住院床位 299 张,门诊人数约20人次/d。
衡东康济精神病医院整体收购衡东长雅医院有限公司后,将现有的门诊楼、血液净化中心、空置楼进行装修改造作为住院楼以及活动用房,现有放射科用房依旧作放射科功能用房。
该项目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2016年9月1日起施行)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2017年6月21日修订通过)等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委托衡阳市宇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《衡东康济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编制,2023年7月11日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下达该环评文件的批复(东环评[2023]11号)。
公示时间: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7日
附件1:康济医院-竣工验收(公示稿).pdf
附件2:衡东康济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