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是按日连续计罚?从哪天开始起算?”
“环保法里设定的公益诉讼是什么?”
“如果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,未获得环境影响文件的批复就擅自开工建设,而在收到环保部门要求立即停止建设的决定书之后拒不改正,仍然继续建设,对此行为就要实施行政拘留,那么行政拘留的主体是谁?除了企业法人,是否包含主管建设的企业领导人和实施建设者?”
……
近日,市环保局法制处副处长司伟在对95家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。对于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时常碰到的环保法律法规相关问题,司伟为企业代表们做了详细而生动的解答,用一个个小故事就将环保知识深深“植入”了听讲人的脑海中。随后,市公安刑侦局六支队大队长冯悦,围绕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知识进行了重点讲解。
日前,市环保局启动“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意识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”系列培训工程,将分期分批次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和2017年以来受到处罚的我市环境违法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系统培训,首批95家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环保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为期一天的培训。
市环保局法制处、大气处、水处、土壤处、执法总队、辐射所等相关业务处室、直属单位负责人围绕环保政策和标准知识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、企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。
“通过这次环保培训,我们进一步认清了企业的主体责任,加深了环保意识,环保的红线和底线我们坚决不能触碰。”天津富士达自行车有限公司涂装事业部经理杜万义说。
培训以“授课+现场交流+结业考试”的方式,明确了企业污染物减排的主体责任,增强了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提升了企业环境治理水平,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。“对企业进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,通过今天一系列的对企业环境形势的教育,对法律法规的解读,对案例的剖析,使企业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规定,从而了解应尽的义务;让企业明晰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。通过对环保法规的具体解读,企业了解到应该做什么,禁止做什么,从而传导压力,使企业从法人到操作人员,层层工作人员都了解到应尽的责任。”市环保局法制处处长蔡文彬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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